晨曦未检第39期丨“晨曦同心”全力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
时间:2023-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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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3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晨曦未检打造全区特色品牌方案》起,全市晨曦未检共同发力,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开展“晨曦同心”任务专项,以实际行动擦亮晨曦未检品牌,做实有内蒙古特色的未检工作。强制报告进医院,撑起“未爱”保护伞 为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增强相关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5月5日,集宁区检察院联合集宁区卫健委到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中蒙医院开展“强制报告”专题宣传活动。 集宁区检察院通过PPT、视频播放形式对《强制报告制度》做了系统全面的解读,并向参会人员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手册,在产科、妇科、儿科、超声科张贴强制报告宣传海报。参加讲座的医护人员表示,通过检察官的解读,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也更加明确了医务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努力落实好强制报告。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晨曦”未检品牌为引领,常态化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讲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主体进行全覆盖,共同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五部门联合会签《集宁区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集宁区检察院牵头,联合集宁区公安分局、集宁区教育局、集宁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集宁区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五部门会签了《集宁区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文件要求建立强制查询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及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以“零容忍”的态度将入职查询“全覆盖”,发现已聘教职工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一律解聘;发现拟聘教职工有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一律不得录用。从源头上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之手。 文件会签后,集宁区检察院将联合多部门,逐步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工作,严把“准入关”,共筑“防火墙”,与社会各界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安全岛”。 守护留守 法治同行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 法治理念及自我保护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关爱留守儿童, 营造良好的平安校园环境, 让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 迈好青春的第一步。5月5日。兴和县检察院 "晨曦" 未检办公室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付朋同志在团结乡中心学校开展校园法治讲座。 讲座中,检察人员以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 讲解了生活中如果遇到的不同的外部危险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并帮助同学们深入认识了解不良行为的危害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利用讲座引导同学们理解讲规则, 明法度、懂敬畏的重要性。下一步,兴和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 "法治进校园" 活动,不断拓宽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依法能动履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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