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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保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深耕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消费领域”,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集宁区检察院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资销售门店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活动,助推农资市场合法合规经营,保障春耕生产和粮食安全。
此次活动聚焦种子、农药、地膜、化肥等农业生产必备物资,检查组重点检查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记录、销售台账、产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情况。经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销售超过质量保证期的种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较低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人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促进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
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较低问题,检察人员深入乡镇,向当地农民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情况,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角度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向经营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
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农资市场经营及农资产品质量,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形成保护合力,防止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入市入田,保证其质量安全,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和人民群众健康。
【来源】集宁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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