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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乌兰察布市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检察数据整理
时间:2023-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稳步推进“质量建设年”各项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坚决有力、诉讼监督扎实有效、护卫公益主动有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1件807人,依法批准逮捕327件48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34件1950人,依法提起公诉986件1387人;审查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监督案件770件。

一、

聚焦思想淬炼,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上追求高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采取“线上+线下”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学习贯彻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做到检察干警学习教育全覆盖。充分压实“关键少数”示范带头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工作写心得、谈体会、谋打算,为检察干警作出表率、树好标杆。积极发挥检察新媒体作用,通过“两微一端”、开设专题专栏、举办“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书画摄影展等方式,大力宣传好的学习做法和成效,推动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43件次。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部署,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措施,更好助推经济发展。

持续锻造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围绕“最强党支部”创建重点,制定《“我是党员我先行”任务清单》,协同推进党员进社区双报道、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6个党支部被评为“最强党支部”。扎实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深入践行“一栏一表一单一榜”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擂台比武”,在“亮”内涵、“晒”高度、“比”贡献上各展其能。努力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互促共进、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实现“党旗红与检察蓝”同频共振。凉城县检察院持续擦亮“生态检察映党辉”党建品牌,为岱海保护作出新贡献,经验做法被《内蒙古新闻》刊播。

二、

聚焦中心工作,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追求高质量

主动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侵害企业家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9人,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畅通涉企申诉绿色通道,让企业放下包袱安心经营。坚持“慎捕慎诉”的谦抑办案原则,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21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全面铺开企业合规改革,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风险研判制度》等11项制度,推动成立市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服务站,丰镇市检察院、卓资县检察院依托工业园区建立“检企共建联系点”,通过专人包联的方式向企业问计问需,开展宣讲,为企业排忧解难,形成良好辐射效应,受到好评。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全市两级检察院共转发各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宣传稿件千余篇,部分优秀作品被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转发。

主动担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9人,追赃挽损46.7万元。倾力服务科技创新,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件。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企业合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多项机制,大幅降低维权成本。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信息互通机制》,对恶意通过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维权获利等案件开展监督。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断卡”等专项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方式针对易受骗人群开展宣传,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加强公民信息保护。

主动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市检察机关派出干警近3万人次参与联防联控,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捕333人、不诉632人,变更强制措施76人,察右中旗检察院采取刑事和解手段,对一名积极赔偿且认罪认罚的故意伤害案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平息邻里矛盾的同时,做到罚当其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86件,适用率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一审服判率97%,上诉案件大幅减少。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4件,采纳率95%。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重视我市粮食及农畜产品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治,促进种源与粮食安全。

三、

聚焦安全稳定,在建设平安乌兰察布上追求高质量

全力为二十大召开营造稳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两抢一盗”等侵害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犯罪坚决惩治,批捕178人、起诉352人。扎实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以及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等犯罪,批捕26人,起诉409人。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3人。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办理来信来访620件。集宁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察右后旗检察院获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尽心为绿水青山提供安全屏障。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26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份,恢复、修复被损毁耕地60余亩,清理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96.5吨。强化“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四子王旗检察院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筑牢北疆绿色生态屏障专项行动,共治理、修复被损毁草原、林地1300余亩,并与旗人民政府共建近360亩公益林地用于生态修复。商都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察汗淖尔湿地保护,督促减退水浇地1.1万亩,流域植被指数同比提高8.5%,有效改善了流域生态环境。

倾情为特定人群筑牢检察防线。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始终,不捕13人、不诉27人。通过帮教方式成功帮助16名涉案学生回归校园,3名已考上大学。以滴水穿石精神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推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开展巡讲130场,常态化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开展督查26次,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4份,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察右前旗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有效规范辖区内部分宾馆不履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问题,从源头消除了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风险隐患。有序推进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逮捕26人,起诉8人。集宁区检察院通过办理晏某某等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156名老年被害人及时挽回损失。以深厚为民情怀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47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71万元,让法治阳光温暖人心。

四、

聚焦监督刚性,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上追求高质量

以更大力度强化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0人,撤案30人,纠正漏捕13人,漏诉55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224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配合,依法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8件51人,起诉38件5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3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推动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共发现13类103个问题,已全部督促解决。

以更高标准做好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86件,对符合监督条件的裁判,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0件。推动破解执行难题,市检察院首创民事执行监督流程图,以图表化形式详细标注各类执行案件易错点,该项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区推广。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法院正确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53件。积极推动检律携手合作,不断拓宽律师参与民事检察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实现同心、同向、同行,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

以更宽视角拓展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47件,提出检察建议135件,采纳率100%。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案件6件。市检察院以开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伤认定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化解一起长达15年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有力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对全市115件涉土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和88件土地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立案32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均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1件。

以更强担当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7件,提起诉讼4件,履行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88件,努力以最小司法投入维护公益。积极拓展案件范围,围绕安全生产、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2件。察右前旗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规范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首批典型案例。深耕国财国土领域保护,立案6件,督促追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环境保护税等国有财产560多万元,及时堵塞国有财产流失漏洞。

五、

聚焦改革创新,在释放检察工作效能上追求高质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全市15名检察官退出员额,实现了人案匹配、有序流动。加强司法亲历性,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50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72次,落实院领导包案首访责任制办结信访案件41件,主持听证会81场,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等手段相统一的监管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激励检察官办案求极致。

推动创新驱动工作。健全派驻检察工作机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实现了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深入实施“阳光检察”,共举办听证会89场。市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建成听证员库,聘请各领域专业人才听证员77名,为有效化解争议引进了强力“外援”。推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完成12309检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配置等10余项信息化项目建设。

狠抓业务提质增效。加强案件量刑预判工作,完善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机制,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侦查、捕诉一体等制度优势,对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捕后判轻刑案件及时预警处理。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08,共压减240个程序性空转、内生案件,司法资源得到极大程度节约。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三抓两问”督导机制促进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评价指标稳步向好。

六、

聚焦队伍建设,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上追求高质量

以基础建设助推素能提升。加强检察干警“赋能铸魂”,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组织各类政治教育391次,业务竞赛、岗位练兵8次,注重在大案要案办理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增长才干,全市2名干警在全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分别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完善正向激励,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配合组织部门先后补齐配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紧盯脱薄争先,进一步推动“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强化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部门对基层检察院的挂点联系指导,全市已有8个基层检察院进入全区中上游行列,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工作稳步推进,业务能力取得双提升。

以作风强化抓实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进行对照排查,开列问题清单,已逐一落实整改销号。抓实从严管党治检,通过修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组、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或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183件,“逢问必录”已成为常态。

以检务公开赢得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并落实会议反馈决议。走访人大代表131人次,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活动224人次,通报检察工作信息183条,按时办结建议65件,均及时答复。虚心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205次,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等服务207次,邀请参与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0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案件信息等2.2万条,729篇作品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转载刊发1749次。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的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工作还需深入,品牌培树的力度还需加大。四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专业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继续以“向前冲”的奋斗姿态、“头拱地”的坚强韧劲,恪尽检察职守,自觉担当作为。以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乌兰察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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