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党员大会,举行机关党委换届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马艳丽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本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和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建议名单,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
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和机关纪委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对委员进行分工。经过全体党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院党员大会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任务,会议在庄严的《国际歌》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