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2021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补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1 | 任双玲 | 女 | 10126020301 |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
2 | 胡颜丽 | 女 | 10126010915 |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递补人员有异议,请向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电话:0474-8327550。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