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比分

图片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首 页      检察要闻      信息公开      检察风采      检察文化      视觉检察
当前位置:365体育比分>>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

(一)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6+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人事处、宣教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监察室、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局、法警支队、机关党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共计126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5个、事业编制21个。实有干警106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0名,事业编制16名。

(二)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收入共计37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5.84万元,其他收入410.51万元,上年结转111.84万元。2019年总收入与2019年初相比,增加了1291.49万元,增长52.36%,主要增长原因为一是当地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未列入;二是年中追加了维修改造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司法救助金及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与2019年初相比,增加了813万元,增长33.56%,主要原因:主要增长原因为年中追加了维修改造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司法救助金及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2019年我院支出共计36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29万元,项目支出1346.16万元。其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及保障检察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758.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46.3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84万元;支出总计3,758.2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7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9.43万元,下降5.50%;支出总计减少219.43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院转隶人员经费划转,相应支出减少所致。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4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5.84万元,占88.70%;其他收入410.51万元,占11.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29万元,占63.20%;项目支出1346.16万元,占36.8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29.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3.77万元;支出总计3329.6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5.1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22.43万元,下降3.50%;支出减少122.43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院转隶人员经费划转,相应支出减少所致。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35万元,占58.50%;项目支出1346.16万元,占41.5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2.37万元、津贴补贴798.04万元、奖金36.57万元、奖励金0.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7.1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54万元,较上年减少523.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公用经费29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54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0万元、取暖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28.8万元、差旅费25.37万元、维修(护)费5.06万元、会议费3.29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劳务费1.82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14.78万元、福利费17.72万元、其他交通费78.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6万元,较上年减少8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人员人员经费划转,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1万元,完成预算的7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9万元,完成预算的71.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56.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院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节俭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9万元,占97.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3.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6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公务用车相关支出,车均运维费3.24万元,较上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按照厉行节约节俭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接待38批次,共接待284人次。主要用于本院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计540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34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93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850余件,审结率达到95%,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6件,办理案件达到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4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8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47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347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检察院业务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运行。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法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3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4万元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100万元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有力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产生的环境效益

创造公平、公正的的和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查办案件的连续性

查办案件规模不减,力度不减。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满意度≥90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3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193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以信息化装备和检察业务装备为重点,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办结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努力建设智慧检察,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我院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200

已完成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7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合格率预计≥9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预计按期交货率≥7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3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经济效益

严格履行一系列招标手续,降低采购成本。

已完成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4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社会效益

为办公办案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办公办案水平和质量。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环境效益

提高司法公信力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0%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63万元,比2018年减少81.17万元,降低21.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院部分人员转隶市监察委,故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28万元,2018年增加0.1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院政府采购项目较去年相比稍有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院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项目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通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业务部门执法执勤及办案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用于:业务部门执行特殊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自侦设备及业务专用设备,比2018年减少2台(套),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院自侦设备及业务专用设备资产无偿调拨当地监察委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冉冉    联系电话:0474-83210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两优...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
·关于对2021年乌兰察布市检察...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公益诉讼
扫黑除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