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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即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政治部(干部部、宣教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乌兰察布市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769.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02.21万元,增长36.21%,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94万元;二是其他收入增加121.18万元;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606.09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129.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62.01万元,增长13.08%,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94万元;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87.07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163.7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06.09万元;支出总计3,769.8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2.3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29.68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5.14万元;二是其他收入减少748.89万元;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504.35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6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2.59万元,占96.17%;其他收入121.18万元,占3.83%。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2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63万元,占69.14%;项目支出1,057.90万元,占30.86%。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9.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7.07万元;支出总计3,129.6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7.7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483.18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5.15万元;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1.97万元。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7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99万元,占65.56%;项目支出1,057.90万元,占34.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1.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4.24万元,增长10.99%,变动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69.06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5.68万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万元。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74.18万元,决算支出1,6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增加47.16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836万元,决算支出105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支出增加221.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0.65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3.86万元,决算支出1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41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9万元,决算支出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2.62万元。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1.54万元,决算支出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5.17万元,决算支出3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31.01万元,决算支出1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减少0.5万元。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5.85万元,津补贴837.17万元,奖金4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27万元,住房公积金130.51万元,职业年金18.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1.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万元,抚恤金20.65万元。较上年减少63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44.13万元,津补贴增加219.56 万元,奖金减少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49.48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2.68万元,职业年金减少137.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70.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5.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3万元,抚恤金增加20.65万元;公用经费29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4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31万元,取暖费26.3万元,物业管理费1.48万元,差旅费23.12万元,维修(护)费3.37万元,租赁费2.46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4.59万元,福利费25.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20万元,较上年增加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3.08万元,水费减少2万元,电费增加8.61万元,取暖费增加0.3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8万元,差旅费增加1.11万元,维修(护)费减少26.69万元,租赁费增加2.46万元,培训费减少20.6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9万元,劳务费减少0.29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23万元,福利费增加10.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9.87万元。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04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9.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内无出国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年内未购入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用于车辆日常维修维护保养、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车均运维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将燃油费和过路费等计入预付款项,本年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所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项目,故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7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57.90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031.2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8.32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5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21万元,比2020年增加128.88万元,增长54.07%,主要原因是:在数据统计时将自行采购的货物项目数据纳入本次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同时将跨年度分期支付的政府采购货物以合同金额纳入本次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93万元,比2020年增加212.15万元,增长507.77%,主要原因是:在数据统计时将自行采购的工程项目数据纳入本次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同时本年增加功能性用房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30万元,比2020年减少93.52万元,降低41.78%,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的部分服务的服务期为两年,故2021无需进行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3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35.52%。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07万元,比2020年增加7.99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3.08万元,水费减少2万元,电费增加8.61万元,取暖费增加0.3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8万元,差旅费增加1.11万元,维修(护)费减少26.69万元,租赁费增加2.46万元,培训费减少20.6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9万元,劳务费减少0.29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23万元,福利费增加10.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9.87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基础网络建设及云桌面系统、检委会会议设备、视频会议系统,比2020年增加3.00台(套),主要原因是基础网络建设及云桌面系统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网业务办理、检委会会议设备主要用于召开检委会、视频会议系统主要用于我院网程会议召开;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两年内未购入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1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业务装备经费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业务装备经费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5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等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1.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很好的保障本院信息化运转及新媒体宣传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提升我院新媒体的宣传效率及运维保障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本院信息化运转及新媒体宣传进行全面运维服务。

能够保障本院信息化运作及新媒体宣传。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信息化运维次数

正向

大于

100

270

30

30

 

质量指标

信息化及新媒体上级院采纳数

正向

大于

10

154

20

20

 

时效指标

信息化故障维修实现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小时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0

90

%

20

20

 

总分

100

100

 

2.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很好的保障办案办公大楼物业服务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物价社平工资上涨导致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节约支出,提高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0

60.00

6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0.00

60.00

6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案办公大楼物业服务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人数

正向

大于

20

20

20

20

 

时效指标

服务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小时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0

90

%

40

40

 

总分

100

100

 

3.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73分。全年预算数为124.91万元,执行数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一年来我院检察设备购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合同履行周期长,资金支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周期在合理范围内压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00

124.91

121.50

10

97.27

9.73

其中:财政拨款

18.00

124.91

121.50

——

97.27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购置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办案办公设备,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前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20

20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4

960

台(套)

10

10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0

%

10

10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6

6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9.73

 

4.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保障我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项目评审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的不够科学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的学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2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2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我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项目评审经费。

能够保障我院劳务派遣人员及项目评审经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辅助各项检察工作效率

正向

大于

90

90

%

30

30

 

时效指标

保障检察工作开展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0

90

%

30

30

 

总分

100

100

 

5.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28分。全年预算数为297万元,执行数为275.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书记员工资福利及五险一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由于书记员年底绩效未核算出来,故未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书记员考核工作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7.00

297

275.66

10

92.81

9.28

其中:财政拨款

297.00

297.00

275.66

——

92.8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发放,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保证书记员可以正常履行员额检察官高效保质的办理各类案件,发挥相应的职能。

按时发放书记员工资,保证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办案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理数量

反向

小于等于

240

451

30

3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正向

大于

80

95.56

%

10

10

 

时效指标

平均办理案件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10

10

 

成本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

反向

小于等于

6000

459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对全员检察工作发挥相应职能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发挥作用的时间

正向

大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额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

80

80

%

10

10

 

总分

100

89.2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2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0474-898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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