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份,受害人刘某(化名)报案称其在家中被他人冒充军警购物诈骗,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凉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刑罚。
在办理该案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辗转多地找到被告人及其家属,耐心释法说理,督促被告人主动退赔退赃。经过不懈努力,被告人及其家属最终退还受害人损失。
近年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不断更新办案理念,能动履职,做优刑事检察,把落实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通过办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初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在15件刑事案件中共追赃挽损387.99余万元。
下一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探索多元化、多层次工作模式,持续将追赃挽损、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彰显司法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