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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下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领域行政非诉振兴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春节来临之际,卓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卓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丽丽带队到卓资县联华商超、卓资宾馆、卓资县金麦楼餐饮、国大药房进行检查,重点对食品药品经营者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经营许可是否合法有效、销售食品药品是否存在过期或变质等问题进行检查,落实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相关经营者留存进货票据,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保证所销售食品全部由正规渠道进货,做到依法规范经营。要求食品药品经营场所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依法经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出售过期、质检不合格和假冒伪劣产品。
在检查过程中,卓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将监管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现场向商家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商家应注意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此次专项检查,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同时深化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检察+行政”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与“药箱子”安全,为老百姓度过平安欢乐春节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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