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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中,督查组走访了工农路、幸福路、怀远路等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紧盯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一是对所销售烟花爆竹的安全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进货渠道等进行检查;二是对销售商家的经营许可证、安全警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查看。同时,对商家进行了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集宁区检察院在春节来临前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为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欢度春节筑牢安全防线,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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