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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丨坚守初心 激发梦想 建功新时代
时间:2024-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治区检察机关宣讲团走进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我身边的检察模范”主题宣讲会。6位宣讲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从不同角度生动讲述了学思践悟主题教育、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责的感人故事。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将陆续对6位宣讲人的故事进行展播。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田河


田河,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同大家共同分享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些体会。

本次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践行“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在落实好全区检察“1231”工作思路之中。下面,我以“坚守初心 激发梦想 建功新时代”为题,向大家进行汇报。

一、探究本心,我们为什么要从事这份职业?

参加工作以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从基层审判一线,到脱贫攻坚战场,再到刑事检察部门,随着工作角色的多次转换,为民情怀在我心中持续厚植。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使我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了更加理性、更为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在司法工作中,面对一次足以影响人们一生的诉讼活动,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正义对于人们的意义,同时也深刻认识到肩上责任的沉重。我常想,除了正义的号角,没有什么可以轻易把人打动,而我们的使命就是让正义之光普照大地,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让质疑者不再质疑,让失望者重新得到希望,让那些毕生可能唯一一次参与诉讼活动的人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些年,在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工作过程中我反复换位思考,总结出了“三能三不”工法,即:“能通过电话沟通的事情,绝不让群众多跑路;能及时告诉群众的信息,绝不等群众主动问;能给群众提供的便捷服务,绝不推脱拒绝群众的合理请求”。在我曾经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许多经济条件困难的家庭,因无力垫付高昂的医疗费,导致不能得到很好的救治,因此落下残疾,留下终身遗憾。为此,我积极与肇事方保险公司沟通协调,争取保险公司预支部分款项用于伤者救治,通过这种办法,使得许多受害人得以顺利康复。

2018年至2021年,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以一名脱贫攻坚战士的身份,驻扎察右中旗,我们与当地的干部群众一道战严寒、斗酷暑;晨曦朝露去,披星戴月归,从谋划脱贫方案,到助推政策落实,如期保障打赢了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回顾那段峥嵘岁月,感觉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再一次在实践中向群众学习,从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设身处地的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我记得在一次工作中发现了一位五保老人,房子窗户年久失修,寒风呼啸直灌,老人身患脑梗半身不遂,日常生活全靠同村外甥女照顾。但是按照政策,老人不符合就地修缮住房的条件,一人户都需要搬入异地集中建设的幸福院。如果搬入幸福院,以老人的身体情况,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经我们反复沟通协调,终于为老人修缮了房屋,当我再次重访老人时,看到了他眼神中流露出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光芒。

二、不忘初心,我们如何对待这份职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干事业不能忘本忘祖、忘记初心。我们共产党人的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们要固的本,就是坚定这份信仰、坚定这份信念、坚定这份忠诚”。检察工作不是“法律客观知识”堆积起来的工匠工作,不能有“媮为一切、不顾国患”的机械办案思维。需要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用党的刑事政策指导检察履职,切实将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贯穿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案过程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要求,更好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首要任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服务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首先,要用办案效果来彰显我们的忠诚担当。通过司法办案彰显法治、维护公正、促进治理,最大限度追求具有积极意义的办案效果,是党和国家对司法机关最终的,也是最根本的期许。记得我参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合同诈骗案,夫妻二人共同经营公司多年,受市场环境、及个人经营能力等因素影响,拖欠了他人大量货款,由于他们的无知,选择了逃债,后被抓获。因为拖欠他人钱款数额巨大,丈夫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妻子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两人共生育6名子女,当年最大的仅9岁,如果对他们的父母均苛以重刑,那么6个孩子的童年将会以怎样的方式来度过。在二审中,我们汲取传统文化中“存留养亲”的理念,建议二审法庭充分考虑犯罪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依法酌情予以改判。最终夫妻二人分别被改判为12年、8年有期徒刑,让刑法不仅体现出严厉,也体现出温情。通过这个案件,也促使我思考类似经济犯罪案件中,在犯罪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更需要在充分查实主观恶性的基础上,予以分别处断,实现刑罚的真正均衡。

其次,要在同犯罪分子的斗争中检验我们的忠诚和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13亿人民。同样,贯彻在打击犯罪领域,既要避免深文周纳、故入人罪,也要充分救黥医劓、决痈溃疽,对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必须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住国家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们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张某以超低价购车为诱饵,欺骗他人使用所购车辆为其贷款提供抵押,通过不断借新还旧,获取他人大量资金,最终因为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银行纷纷向车主索债,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判决生效后,因为涉及追赃挽损问题,导致众多涉事车主不满,引发群体性上访。后经下级院审查,认为定罪不准,提请我院抗诉,我们团队经过仔细审查案卷,听取相关人员意见,认为被告人所采取的经营模式不具有任何盈利的可能,其通过不断拆东墙补西墙,使得债务雪球越滚越大,爆雷也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属于较为典型的“庞氏骗局”,因此,果断支持抗诉,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我们也需要在奉献中体现我们的忠诚和担当。"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李永君检察长在主题教育调研中“以事说理”,以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为例,说明了“小院也能大作为”。该院在底子薄、基础差、人员少、任务重的条件下,以不足全区刑事执行条线5%的人员办理了全区40%的“减假暂”案件,做成了一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独一份”工作,形成了“小黑河现象”。又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为例,强调了“人可以平凡,工作不能平庸”,巴彦淖尔市检察系统人员不多,但是工作业绩、精神状态很好,各项工作比较均衡,不“偏科”,他们之所以能健康发展,关键在于自我加压、目标激励,立下了“提质增效、勇争一流”的志向,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起点,通过目标引领形成了一种你追我赶的工作势头。凡此种种,我想这都体现出了我们北疆检察人对党的感恩之情,对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也是对“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生动诠释,这就是我们对待这份职业应有的态度。

三、定下决心,我们必须干好这份职业!

当前,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欣逢最好的发展机遇。党中央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一次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提出了“1231”工作思路,部署“十大检察举措”,强调要扭紧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三个关键”,为我们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具体方法论,为全区检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努力方向。我们要持续提振不甘落后,以奋起直追、争先进位的精气神,靠实干、奋斗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要严守法律底线,维护法治尊严,促进社会治理,“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慎重对待每一个人的自由和生命。古人说“天下之患,莫深于狱”,我们现在常说,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刑法是因为有犯罪并且为了没有犯罪而存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工作的目标追求。如果不能真正实现罚当其罪,不仅被告人对司法机关乃至对政权产生仇视排斥心理,被害人也会对法律失去信任信仰,对社会失去信心,正所谓“奸有益,人皆可为奸;忠致祸,人难以为忠”,依法治国的社会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我常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首要的价值追求,应当是还原真相,而不应当仅限于证实犯罪。以我从事的经济犯罪检察为例,虽然案件大多案情错综复杂,呈现出高智商、长周期、强隐蔽、广涉众等特征,但我们坚信,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最后,我想说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我们的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给我们换来了今天这盛世繁华。我们不应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道路上的阿喀琉斯之踵。我记得儿时常唱“时刻准备着”这首歌,现在再回忆起这首歌,感到自己所做的一切,似乎是在兑现儿时的诺言,这种不断的兑现着早年的承诺,能让我心释然。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今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努力将全部的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之中!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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