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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未检第112期|法润校园 守“未”成长——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进一步推动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30日下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文秀受邀参加集宁一中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团队一同前往,参观了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园建设,查看了学生宿舍,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集宁一中以“法润校园,守“未”成长”为主题为全校师生讲授法治宣讲教育课。集宁一中校长兰荣彦、副校长胡富强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兰荣彦校长代表集宁一中为党组书记郭文秀颁发聘书,聘任其为集宁一中法治副校长,郭文秀代表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集宁一中赠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相关图书,兰荣彦校长代表集宁一中接收书籍。

座谈会上,播放了集宁一中宣传片,兰荣彦校长详细介绍了集宁一中的整体概况,并从集宁一中的发展历程,132办学理念、办学经验、下一步办学思路、实现集宁一中龙头引领教育、进入自治区名校等方面做了介绍。

党组书记郭文秀指出,作为受聘的法治副校长,应做好四个方面工作,更好地履职尽责。一是加强检校协作。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相关配套机制,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作为学校依法治理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有力支撑,使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从临时性、形式化走向系统性、制度化,不断完善检校合作机制,推动六大保护。二是将各项法治教育机制落到实处,实体化运作起来。法治副校长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协助学校全面落实中央、国家有关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要求,法治副校长必须下沉到学校,直接参与相关事务的研究与决策,以此来督导各项要求的落实到位。要协助学校有效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和其他各项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三是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能。法治宣讲是普法教育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形式,法治宣讲的质量,决定了法治教育的成效。在开展法治宣讲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利用身边丰富的案例资源,上好形式多样的法治课。四是大力支持学校发展。法治副校长应当主动“穿针引线”,协调处理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师生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学校解决在依法治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最后党组书记郭文秀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有各个学校校长的鼎力相助和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法治教育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创造更多的辉煌。



同时,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检察官为集宁一中的400余名学生带去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为同学们宣讲了宪法与宪法日、法的概念、法的价值等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当前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电信诈骗、性侵害、吸毒的形式、危害后果、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向同学们提出了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建议和方法。

今后,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将积极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维护平安校园尽职尽责。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团队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检校合作,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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