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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兰察布市四届人大一次 

  会 议 文 件( 十六 )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日在乌兰察布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志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创优,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都有新的进步,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70人,提起公诉8804人。其中: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犯罪521人、927, 体现了法律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批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20人、3069人,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安全;批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2人、1864, 改善了全市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批捕、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879人、1242人,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2015年、2016年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行了复查、分析和通报,并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使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大幅提升。2013年,由市检察院提议并起草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暂行规定》,将此类案件的诉讼时间限定在七天之内,取得较好效果。2015年,成功办理了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诈骗案件,其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对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武文元(正厅级)受贿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坤(正处级)受贿【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郝枝国(正处级)受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等案件侦查并提起公诉,惩治了腐败,彰显了法律权威。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反对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办案措施,重视犯罪预防,较好地履行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36787人,同比上升55.95%42.49%。其中,反贪部门立案251541人,同比上升51.39%39.81%;反渎部门立案85246人,同比上升69.41%48.37%依法查办了违规办理低保、“高考移民”、非法侵吞征地补偿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四子王旗江岸苏木农牧业综合站原站长金玉林贪污边境生态移民、禁牧补贴款18.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商都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正科级)贪污征地拆迁款5.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年,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老百姓的赞扬。积极创新预防模式,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了《乌兰察布市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警示教育报告》和检察、扶贫系统人员宣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开通了网上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了“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巡讲活动。五年来,在各成员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13次、预防宣传90场,受教育的干部达37125人(次)。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10。市检察院与中铁十局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收到良好成效。四子王旗检察院依托乌兰牧骑开展以“神舟、草原、检徽红”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巡回演出活动,受到广大农牧民好评。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融入全面依法治市进程,认真落实司法监督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7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24件,纠正漏捕72人,追诉99人,对刑事判决提起抗诉43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分别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1件、59件、44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3件,审查拟特赦罪犯43人,对全市监外执行罪犯联合检查次,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罪犯76人,监督收监执行14人。2014年,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职能部门衔接难、法律监督滞后的实际,创建了乌兰察布市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对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进行动态管理、适时监控,收到良好效果,该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并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上代表检察机关介绍了经验。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7人。受理民事行政案件796件,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抗诉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25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55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9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 

  (四)依法处理涉检信访,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努力使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423件。其中,受理举报1380件、控告193件、民事申诉896件、刑事申诉54件;接待群众来访3368人(次)。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自行排查、律师参与化解重点信访安全隐患案件167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应用系统,接访38人(次),降低了异地信访群众控告、申诉成本。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三届九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工作品质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在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查出司法不规范问题36561846人,详列了“问题清单”,建立了“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所查出的问题已得到全部整改。制定了《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问责办法》,强化了责任追究。活动期间,正义网以“政协委员为检察工作点赞”为题对此进行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常韧副检察长、陈连福专委,自治区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等领导对我们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深入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信息化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信息化建设促进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我若认真、我必精细”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人人都精细、事事有精细、处处见精细。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增强责任心,调动积极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三是认真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连续五年开展了抽样评估工作,以“上下互查”的形式,对两级检察院各项工作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进行评估,对所发现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地整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反思整改月”活动。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累计邀请26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自案件信息公开以来,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7503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3公开法律文书3122份。通过检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015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73期。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被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评为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五是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力度。五年来,检察院投入资金千万余元,建立了案件管理大厅、控申接待大厅,改造了高清视频会议室和多功能检委会会议室,完成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开通了远程提讯系统,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六)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原则,将“三项”活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促进政治素质明显提升。活动情况被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电视台和乌兰察布日报、乌兰察布电视台分别报道。2015年,市检察院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基地”。二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各项党纪党规,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严格纪律监督,推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接受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巡视,通过“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实绩突出单位”。三是努力提高干警能力素质。五年来,共组织全市检察机关320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院各类培训自行组织本级培训38次,培训干警480人(次)。举行了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举办了“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和“忠诚向党、司法为民”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受到市委领导高度评价 

  (七)立足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检察改革顺利进行。一是完成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批准,全市检察机关首批226名检察官入额,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二是完成了人财物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完成了人员划归、资产清理、车辆编制核定,更新了与财政厅连通的固定资产系统,并接通了专网,从2017年起列入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设置及运行办法实施细则》《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等八个改革配套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入额领导亲自办案,重新确定1777项业务办案审批权限,完善了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升。 

  八)落实宪法党规要求,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和报告年度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许多困难问题得以解决。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在人大代表微信群中,更新检察动态、工作情况、案件信息等内容,保障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要案件讨论,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4人。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落实了党组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党组书记谈话、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等制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分解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责任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超前意识、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办法措施不多。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五是基层检察院发展不平衡,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勇气和担当,继续攻坚克难,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18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市全面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关键五年,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培育业务工作品牌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创优,推动检察工作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平安、法治、美丽、健康乌兰察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自治区检察院、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推进平安、美丽、健康乌兰察布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大部署,把检察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监督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市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乌兰察布建设。主动把检察监督融入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切实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中的作用。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完善配套措施。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主动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工作,继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五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担当作为谋发展,尽责实干促跨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 “全市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部署,全面提升抓党建工作质量。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系统内巡察,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管党治党、从严治检水平 

  六是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智慧检察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抓好检察大数据服务平台和电子检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以科技创新引领、驱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七是全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及时帮助解决基层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创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着力夯实各项检察工作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勇于自我革新、完善和提高,用更好的工作成绩彰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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